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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们注意看哦,叶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的交费标准出来了!!!

    信息发布者:gm719669544
    2017-04-24 21:07:26   转载

    叶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交费啦,

    没有交费的要抓紧了~~~

    因为有截止日期~~~

    且,今年与往年相比,

    交费标准也不一样了~~~

    不要到了地方才知道呀~~~

    下午,南街居委会

    人来人往

    赶集哩样

    比赶集有秩序

    大家都是文明人

    都在按序排队

    等待登记、交费医疗保险交完了,还有另一个人身意外险,是中国人寿的,每人20元,不分年龄、男女,统一20元。

    叶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宣传告知单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你们好:

    目前2017年度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已经正式开始,我们期望您继续发扬互助共济精神积极主动参加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来。

    一、2017年新农合筹资对象

    1、凡是我县辖区内的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农村中小学生必须随父母一起参保。

    2、已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加新农合。对非本县户籍但确因婚姻家庭关系等长期居住我县农村的可随家庭户籍成员一起参加我县新农合。

    二、筹资标准及方式:

    1、2017年度新农合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以户为单位统一缴纳。

    2、2017年度城镇居民个人参合缴费标准150元/人/年,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90元,以户为单位统一缴纳。

    3、请按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统一安排筹资方式缴纳参保资金并开具财政统一的收费收据注明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金额等信息。

    4、民政资助对象:农村五保户参保工作由各乡镇民政政府负责办理实行全额资助。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54号)》和《关于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民[2016]24号)精神,今年资助参保对象统一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年每人资助三十元的参保费用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社会化发放程序,直接拨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账户。

    三、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二次报销筹资及赔付标准

    1、2017年度个人缴纳残保基金20元/每人/每年,以户为单位统一缴纳。

    2、城乡居民以外伤害二次报销的筹资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时进行,各村统一收取后,由中国人寿保险叶县支公司为参保居民开具专用收据,注明参保人姓名、金额等信息。

    3、参保城乡居民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以外伤害二次报销待遇。中国人寿保险叶县支公司承担参保城乡居民在2017年内因意外身故赔付18000元,因意外致残按照伤残等级最高赔付18000元,因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全年最高补偿两千元。

    四、调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金中支付,参保居民个人不需要缴费。

    五、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时间

    1、全县集中筹资时为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2月20日,享受补偿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对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集中筹资时段未及时交纳参保基金的,可在第二阶段缴纳参保基金,第二阶段筹资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但其享受城乡医保补偿待遇时间为其缴纳个人参保基金一个月后(以筹资票据开具日期为准)开始,享受城乡医保补偿待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六、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3号),2017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将按照“整合管理职能,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疗保险目录,统一协议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今后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管理和监督等职责全部由县人社局承担,卫生计生部门不再管理。

    叶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叶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中国人寿保险叶县支公司

    2016年11月16日

    注意:

    1.居民医疗保险交费标准从去年的小孩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了150元,意外保险也从10元提高到了20元。从今年开始不再分大人小孩,统一标准均为:150元。

    2.交费时请携带需交费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若是新办理的居民请出示照片(3岁以下不需要),小孩以前的医疗卡不用带,因为它们被作废了,不再使用,而里面的钱请及时花完,否则也将作废。

    3.截止日期:2016年12月9日,在此之前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逾期的可到街道办事处办理,请一定要按日交费,不要再次错过哦~~~

    4.居委会星期六、星期天照常上班,平时没时间去的上班族们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去把医疗保险给办了。

    5.通知单上时间早,可实际开始时间晚,真正开始是从这星期起,这期间办理的时间并不长,所以还是那句老话:请抓紧时间办理,不要错过时间啊。 


    另:未尽事宜,请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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